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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6日上午10:30公开拍卖泗洪县建筑物残值拆除权
发布时间: 2023/5/19 9:05:03 被阅览数: 15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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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朱湖镇马宅村搬迁范围内的建筑物残值拆除权转让公告

发布单位:宿迁市茂盛拍卖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泗洪县朱湖镇马宅村搬迁范围内的建筑物残值拆除权

项目编号

shcqjy[2023]052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3519

挂牌终止日期:2023525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长挂牌期。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泗洪县朱湖镇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13240143324602

所在地: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朱湖镇朱湖街

转让行为批准文件:泗洪县产权交易申请表、会议纪要

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无其他产权纠纷,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转让行为已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位置

泗洪县朱湖镇马宅居

序号

资产名称

面积(平方米)

评估值(元)

1

泗洪县朱湖镇马宅村搬迁范围内的建筑物残值拆除权

11000

220000

合计

——

220000

转让标的

评估情况

评估价

220000

评估机构

江苏中恒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苏)中恒泗洪房估字[2023-020]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泗洪县朱湖镇人民政府

评估基准日

2023514

挂牌底价

220000

特别事项

说明

一、价款支付方式

1.成交价款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如有逾期,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标的物重新组织转让。

2.履约保证金为3万元整,于合同签订前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退还按照合同约定,在双方履约完成的前提下,按合同约定返还。

二、事项说明

1.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转让方不统一组织勘察标的,意向受让方务必在竞价前咨询清楚和实地查看标的,标的的质量、数量均以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交易中心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向转让方提出任何要求。

现场联系人:彭局长  13812421385

3.所有标的物均以现场实物现状和实际数量、意向受让方实地察看为准。转让方及交易中心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资料、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交易中心对此不构成任何担保,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4.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竞买活动,即表明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理由,向转让方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要求。

5.意向受让方应认真阅读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对标的有疑议的,应当在提交报名材料前提出,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转让文件的要求和条款。

6.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前,因标的发生的任何风险由转让方承担,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后由受让方承担。

7.标的的交付及相关事宜由转让方负责。

三、其他

1.本次转让评估价、转让底价均为含税价。

2.双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开具增值税专票)。

3.本公告涉及资金、价款均以人民币为单位。一旦成交,成交总额即以竞价成交价为准,不随市场相关价格波动而波动。

4.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将转让方交付的标的及附属物全部清运完毕。

5.受让方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清运,所产生的旧料、废料均由受让方自行依法依规处置。受让方在过程中应保持现场周边区域的卫生整洁,清运完成后,应将所有旧料、废料清除现场。过程中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处理费、搬运费用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因垃圾及材料运输、存放不合规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受让方全权负责。

6.在清运过程中,受让方应遵守操作规范,确保作业人员安全。转让方对清运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不负任何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其他转让条件详见《合同》。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

2.应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3.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未被相关部门列入失信人名单;

4.参加报名的竞买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同时具备B类安全证;

6.具备C类安全证专职安全员一名。

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转让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5.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受让方承诺的事项。

备查文件

1.《评估报告》:(苏)中恒泗洪房估字[2023-020]号;

2.相关审批文件;泗洪县产权交易申请表、会议纪要

3.其他备查文件。

其他说明

一、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订合同;

二、竞价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52517:30(非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登陆“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意向受让方登陆”→“产权交易业务”系统进行注册登记、网上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意向受让方操作手册(产权交易)》。不接受现场等其他方式报名。

企业需使用CA电子锁登陆报名,需办理CA电子锁的,请登录宿迁公共资源交易行业CA证书网上自助办理平台进行办理(http://ca.sqsoft.net/),咨询电话:0527-84396024

3.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到网上报名系统:

3.1以企业法人身份报名的:

1)企业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法人代表证书或授权委托书;(5)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6)注册建造师证书;(7B类安全证书;(8C类安全证书;(9)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身份证;(10)竞买承诺书;(11)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所竞买标的序号或名称)或保函或保证担保或保证保险;(12)企业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缴纳的竞买报名前6个月内的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凭证。

采用银行保函的,意向受让方应将保函原件电子件上传至报名材料中;

采用担保公司出具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证保险的,意向受让方应将担保、保险产品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网页截图上传至报名材料中。

意向受让方应及时交纳交易保证金、登陆平台上传资料提交审核。保证金未到账、须上传至报名系统的资料未按要求全部上传或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价资格。

意向受让方因未及时办理相关事项导致无法参与网上报名、竞价的,相关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三、交易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5万元整。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352517:30

3.保证金缴纳方式:

3.1意向受让方通过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将保证金从企业账户(自然人须从本人账户)转入(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为准)保证金专用账户。

1)户名: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开户行: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3)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各意向受让方的每个标段均不同,请各意向受让方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意向受让方业务系统,在产权交易业务模块中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段查询。

注: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本公告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准,未在缴纳截止时间到达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即不具备竞买资格。

企业法人申请报名,保证金需从公司账户打款。(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效)

保证金未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的,或交纳金额不足的,视为放弃报名,不具备竞买资格。

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3.2意向受让方以保函或保证担保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保证金的。

注:(1)以保函、保证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提交交易保证金的,其有效期应包括报名有效期的范围。

2)交易保证金由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管和代退。保函、担保、保险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竞价标的的情况,接受竞价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4.处置方式:

4.1受让方交易保证金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以转为成交价款:

受让方已交清履约保证金,已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已按合同约定补足成交价款与保证金的差额部分。

4.2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5.意向受让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1作出有效报价后反悔的;

5.2在竞价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3非法获取转让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4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5干扰、阻挠他人竞价的;

5.6受让方(竞价成交方)出现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付清成交价款、与转让方签订合同、交纳履约保证金等不履约行为的;

5.7在转让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转让活动正常进行的;

5.8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

5.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损失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该意向受让方还需另行赔偿。

四、竞价及成交

1.竞价开始时间:2023526日上午1030

2.竞价方式:增价加价;

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数倍;

自由竞价期:10分钟;

延时竞价期间隔时间:60秒。

3.成交方式:最高价成交。

本次转让采用网络竞价形式,请意向受让方认真阅读公告《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意向受让方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等,提前登陆平台,按规则竞价。

五、合同签订、价款支付及资产移交

1.受让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交清拍卖佣金(成交价的5%)。

2.于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合同。

3.成交款于签订合同后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同时向转让方缴纳3万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于拆除完成后,如无任何违约情况,转让方按合同约定无息退还。

4.标的交接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书面确认移交清单。

5、在标的交付过程中,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部分房屋无法交付受让方进行拆除的,转让方将按照未交付房屋的竞拍起始价、建筑面积,结合成交价的增值比例,向受让方退还未交付房屋的相应价款。

六、拍卖公告未尽事宜以《竞买承诺函》、《合同》为准。

联系方式

转让人:泗洪县朱湖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彭局长

联系电话13812421385

地址:泗洪县朱湖镇人民政府

 

 

拍卖机构:宿迁市茂盛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8505267930

地址:泗洪县步行街会议中心3

 

 

详情请关注茂盛拍卖公司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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